甘肃省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由甘肃省律师组成的社会团体,受甘肃省司法厅的指导和监督,对甘肃省律师队伍实施行业自律管理。甘肃省律师协会成立于1984年,经甘肃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截至2016年有团体会员335家,个人会员3111人。

背景图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民法典案解

合法“自助行为”不担责-临夏河州律师事务所-陕志诚、马晓珍

2020-08-13

刘某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结果被身后驶来的一辆电动车撞伤,对方意图逃走,周围又没有摄像头,陈某可否扣留对方的电动车?

适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结果:《民法典》规定了“自助行为”制度,刘某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首页

栏目

联系